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民國1117月4日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制」,目的為了加強公共工程品質之管理,提升工程建設之品質、建立有效之品質管理系統。為期使與實際工程施工任務之所有成員,均能體認工程品質之重要性,在施 工過程中,即當以系統化之管理,有效之管制步驟,注意施工品質,使完成之工程 建設品質完善,達到規範標準及要求。針對國內工程品管過程之缺失,訂定三級品管制度:其中
(1)第一級由施工廠商負責施工品質什麼系統?(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