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甲乙丙丁之間繼承關係如何?(10 分)

詳解 (共 6 筆)

Ziliya Tzeng
Ziliya Tzeng
詳解 #3132593
2018/12/26
民法第11條規定,二人以上同時遇難,不能...
(共 45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營運職郵儲業務榜眼
營運職郵儲業務榜眼
詳解 #3838142
2020/03/21
(2)1.我國民法對於繼承之規定,採用所...
(共 30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Cara Tang
Cara Tang
詳解 #3425285
2019/06/19
甲丙同時死亡:繼承人乙丁,各300萬,1140,8歲丙無適用。後丁亡,繼承人乙。得300萬 甲先於丙:繼承人乙丙丁,各200萬,丙亡,繼承人乙得200萬,丁亡,乙得其200萬
EL
EL
詳解 #3519256
2019/08/02

一、甲之遺產

 繼承人:乙、丁 1138

 乙為配偶

 直系血親卑親屬:丙、丁,但依據同時存在原則,甲丙同時死亡不得互相繼承,所以丙非繼承人。又丁已順利出生,享有繼承之權利,不因事後死亡而有異

 遺產600萬元,依照1144第一款均分,乙、丁各得300萬

二、丁之遺產

丁無配偶,又1138無直系血親卑親屬,而依第二順位繼承人為父母,父親甲已死亡,僅有母親一人,故丁之遺產全由乙繼承300萬

HOWer
HOWer
詳解 #3387996
2019/05/31
同時掛掉不用算 乙跟丁對分600萬 丁掛掉乙在繼承300萬
摩友(100006037191848)
摩友(100006037191848)
詳解 #3214419
2019/02/25
如上述,丙無繼承權,剩乙丁兩人繼承,剩餘財產分配後餘600萬由乙丁各繼承2分之1,故各得300萬,丁死後其300萬再由乙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