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前段規定,刑法第99條許可處分之執行,由 檢察官聲請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裁定之。被告甲前因施用毒品 案件,經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於民國102年7月19日裁定送觀察、勒戒,甲 不服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於102年9月30日裁定駁回抗告確定。嗣 前揭觀察、勒戒之保安處分因故已逾3年未執行,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 署檢察官於106年12月間,依刑法第99條規定,逕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為 許可執行之裁定。試問:

⑵臺灣高等法院應否為許可之裁定,理由為何?(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