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火災在可能危機爆炸品時,因提前加以測知迅速撲滅,相關防火注意事項與滅火方法與裝備,皆特別嚴格要求。
2.爆炸品起火時,爬除空氣或窒息方法皆不適用。
3.裝有爆品的艙間,以蒸汽窒息滅火不適用,火勢接近爆炸品時,以大量水撲滅最有效。
4.可燃性氣體自容器洩漏與空氣混合,可能成為爆炸性氣體。
5.火災現場裝有氣體容器以大量水噴灑冷卻,並盡可能從火場移出。
6.某氣體容器已洩露燃燒,附近其他容器須盡快移開保持安全距離與冷氣地方。
7.破損洩漏的容器已起火燃燒,容器壓力可能過高,應以水霧噴灑降壓,或將具高度危險的容器投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