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A 為甲機關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之人員。A 因辦理採購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 罪嫌,甲機關遂依聘用契約之約定,將 A 解聘。A 不服,擬提起行政救濟。問:

⑵A 如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駁回,對於其駁回決定不服,A 可否提起行政訴 訟以求救濟?請說明之。(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