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請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說明下列問題:

⑶行政機關得否將其權限之一部分移轉予私人辦理?(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ricklin0214

依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2項規定,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並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因此,如有必要,行政機關得將其權限之一部分移轉予私人辦理。

詳解 提供者:開始努力就是100分
行政程序法第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