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
>
102年 - 101 國立中正大學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國際法組:國際私法#99394
>
題組內容
二、甲女具有我國與日本雙重國籍,自十多年前開始在台灣從事演藝工作:常常 往返台灣與日本,然而多數時間居住於台灣,某日甲與日籍友人乙以及台灣 國籍之閨中好友丙宴飲之後,於台北因故與所搭乘之計程車司機丁(我國籍) 發生衝突,主張甲與乙共同毆傷他。請問於下列各種情况,台北地方法院 應如何判定應適用之法?:
〔一)丁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甲與乙損害賠償?(15%)
其他申論題
2. 請問何謂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潛在課程與懸缺課程?並各舉一例說明。
#415612
3. 有效的課程組織可以協助學生得到統整的學習經驗,涉及學科知識的本質、課程要素、課程組織規準、學習心理學及學生學習條件等。請舉出五項課程組織的原則,並舉例說明之。
#415613
4.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的修訂方向是「減少必修、增加選修」,希望學生能適性發展,讓課程與教學更有彈性,因此校本課程發展有其必要。請說明校本課程發展的程序為何?
#415614
一、本件原告、上訴人(我國法人)X主張:訴外人A(我國法人)出口電腦零件乙批至荷蘭,委由被告、被上訴人(美國法人)Y運送,詎家批貨物竟困遺失無法交付,致A 受有新台幣(以下同)二百八十六萬一千一百元之損失,Y顯未盡保管注意義務,應負債不履行及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X為係争貨 物之保險人,業依保險契約給付A上開數額之保險金,並受公司對系争貨物之一切損害賠償請求等情。爱依保險法第五十三條及民法債權讓與之法則,求為命被上訴人給付伊二百八十六萬一干一百元,及加付法定 遲延利息之判決。 Y則抗辯:(一)A託運時並未向伊聲報系爭貨物為貴重物品及其性質、價值依民法第六三九條規定,伊對貨物之遺失不負賠償責任:(二)縱認伊應負賠償責任,依A與伊間運送契約之約定,每件賠償金額不得超過美金一 百元,則依運送契約及全球快遞服務貨物償值放同意計劃之約定,伊之賠償責任仍不得超過美金五萬元:(三)又X迄未侬我國及荷蘭法律,舉證證明伊有何侵權行為,其主張伊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請詳述A、X、Y各當事人之間的準據法如何決定(50%)
#415615
〔二)若甲女主張當日爛碎,確實不知自己有動手傷人,然而為表誠意與歉 意,願意負起自己毆打丁致其受之賠償責任,乃由日本匯款日幣五百萬元到台灣丁之帳戶。其後警方调查證明甲確實未動手,傷害丁者 B乙與丙。甲女遂向台北地方法院訴端丁返遗該日幣五百萬元?(15%)
#415617
(三)乙男與丁成立和解約,約定由乙男賠惜丁新台幣一百萬元,丁放 所有請求與告訴權:未約定該和解契約之準法。其後乙與丁困該奖 約涉协於台北地方法院?(20%)
#415618
二、 申論題: 值此國內外局勢變化多端以及少子女化對各級學校的衝擊和資訊科技 迅速發達之際,我國中等學校學生表現出與以往不一樣的諸多問題行為。 請就妳/你所知,列出目前中等學校學生常見的三大問題行為(6 分)及其可 能的造成原因(8 分),並分別寫出中等學校行政單位或教師可以協助學生改 善此等問題行為的具體方法(11 分)。
#415619
二、 申論題 如何提升學生學科素養與資訊素養並重的教學 (註:至少 400 字,評分重點包括:作文技巧以及教育理念兩方面)
#415620
二、作文 題目:生命中的一盞明燈 提示:在生命歷程中,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如何在人生不順遂、低潮時渡過難關,或許有時並非自己所能獨立完成;此時,若獲一位明師指點迷津,或透過閱讀一本好書澄靜思慮,生命或許便可因此重見光明。請以「生命中的一盞明燈」為題,作文一篇,敘寫在個人生命歷程中,影響你一生最重要的人物或書籍。
#415621
155 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1)____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2)____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
#41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