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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政治學概要#62409
科目:政治學(概要)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何謂「創制權」,有何相關之規定?其優、缺點各為何?請比較說明之。(25 分)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珍惜過程,落幕無悔

創制權是由孫中山先生所提出,為三民主義的一部份。其概念來自於西方直接民主中的倡議,由人民直接提出法律。為人民「直接立法」之方式,創制權屬於「積極的直接立法權」,由人民取代議會制性法規,直接透過投票之方式創設中央或地方的法規,而依據人民所提之法規內容,可劃分為「原則創制」、「草案創制」兩者,而大多數國家則傾向依原則創制。茲就創制權之規定及其優缺分述如下:

()創制權之規定

1.憲法

  (1)17條之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2)136條之規定: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2.公民投票法第2條:

  (1)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

  (2)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

3.地方制度法第16條第2款:

  直轄市民、縣 () 民、鄉 (鎮、市) 民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創制權之優缺點

1.優點

(1)主權在民的展現

(2)代議制度之補充

(3)實現全民利益
2.
缺點

(1)公民智識程度不一

(2)選民過於固守已見

(3)權責歸屬難以釐清

(4)人力費用耗損甚鉅

 

詳解 提供者:Alan Li

(一)、創制權之意涵
為憲法所賦予之參政權,意指公民以公投之方式
對法律做原則性之創立,此權力之目的為保障人民直接參與政治,建構理想社會的權利
(二)、創制權之優點
1.保障人民意志不受扭曲
2.賦予公民自力救濟之手段
3.直接展現人民之需求(政治菁英不見得真正了解人民的需求)
(三)、創制權之缺點
1.模糊代議士之職責
2.可能受政客操弄產生民粹
3.可能是種多數暴力
(四)、創制權須審慎使用
賦予公民強大的權力時,亦應確保不致於產生過大的弊端


詳解 提供者:小鬼噢(107普一班行政上榜)
人民主權 創制複決,創制法律制度 需有其法源 優點:反映民意、提供正當性 缺點:費時、難通過公投
詳解 提供者:pattishao
依照憲法第17條所保障
詳解 提供者:kana
創制權是指由立法人員創立法律再由人民直接票選是否同意法規的通過
詳解 提供者:janjanchang
未讀
詳解 提供者:蔡佳容

詳解 提供者:jackyhon008
由人民透過投票的方式創設地方法規,不經過政府
詳解 提供者:kana
由人民創立法律
詳解 提供者:Chen
人民有法律創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