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國人 A 持觀光簽證入境我國,規劃了長達 1 個月的深度旅遊,並應已 在臺合法居留之同國友人 B 邀請,擬於停留期間,一同參加臺灣同志遊 行,表達對此議題之支持。當該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和平圓滿落幕,A 繼續其旅遊行程之際,卻收到內政部移民署以其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29 條之規定,於停留期間,從事與停留原因不符之活動,故依同法第 36 條第 2 項第 4 款,限令其於 10 日內出國。請問,前述規定,可能涉及 A 何種基本權利之限制?此限制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試評述 之。(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