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法對於民眾每日使用的昇降設備採高規格的管理制度。請依據建築法第77條之4規定,說明建築物附設之昇降設備從施工完成至日後維護檢查的管理程序規定,包括:竣工檢查、維護保養、安全檢查、使用 許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