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現行專利法第 76 條第 1 項以「申請人曾以合理之商業條件在相當期間內仍不 能協議授權時」作為專利特許實施事由之一,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亦曾援引該條 准許對飛利浦擁有之專利予以特許實施,試由正反不同觀點申述該條事由是否符合 WTO/TRIPS 之規定?(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