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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4年 - 114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政治學概要#127757
科目:政治學(概要)
年份:11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政治是權力的現象,請詳述它的意涵。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惺惺-114普考錄取

       自1936年,拉斯威爾(Lasswell)出版了《政治:誰得到什麼?什麼時候和如何得到?》一書之後,政治學研究的重點,開始從抽象的完美世界追求,導入權力結構之探究的道路。以下茲就題意,分述如下:


(一)權力之意涵

 

1.拉斯威爾(1920權力學派)將權力觀念帶入政治學的研究中,並指出「政治過程乃為權力的形成、分配與運用」。   

 

2.道爾(Dahl)認為,倘A可以使B去做B原本不想做的事,則A對B握有權力。

 

(二)權力的三個面向:學者陸克斯(Lukes)提出,過去政治學關於權力,曾發展出三種不同意涵的討論,說明如下:


1.第一面向-決策面向,強制性的權力:為道爾所提出的權力面向,其在探討特定個人用什麼方式,來促使他人服從自己的意志。此觀點強調以強制力方式,如暴力、脅迫,使他人服從。


2.第二面向-非決策面向,阻遏性的權力:此觀點在探討在正式的決策制定過程外,有哪些因素在決策前已對決策者產生限制及影響,而權力的第二面向又可稱為阻遏性的權力,即在決策開始前,即阻擋了決策者及被決策者的決策選項。


3.第三面向-文化面向、意識形態面向:為學者陸克斯所提出,指特定政治菁英,可透過意識形態的操控,來洗腦人民、控制人民的意志,例如文化霸權。

 

(三)新興權力類型(20世紀晚期)

 

1.軟實力與剛性實力:為學者奈伊(Nye)提出,所謂軟實力,指透過影響力、同化力、文化吸引力等方式,迫使他人接受自己意志,並藉由文化與政治價值的灌輸,來達成同化、要求他國的政治目的。例如美國電影傳達的人道精神,成為美國要求中國提昇人權標準的基礎;而剛性權力則指透過武力、說服力(含賄絡)等方式迫使他人接受自己意志。

 

2.銳實力:銳實力原意是指一種精準打擊、切割的作用力概念,亦指透過滲透、穿透方式,直接針對各國媒體、政要、名嘴進行的控制,其目的在增加影響力,及分散、混亂大眾的注意力,例如藉由大量承包他國公共建設,藉以掌握他國財政或基本設施、大規模政治獻金、假新聞等。它與尋求大眾認同的軟實力不同,也不是用武力強逼的剛性實力,但還是帶有令人無法拒絕的特質,因此被認為是有別於軟實力與剛性實力的第三種新興權力類型。

 

 參考資料:政治學申論題庫百分百(韋伯編著)+韋伯老師上課講解+自己整理

詳解 提供者:萬晉宏

參考ChatGPT
「政治是權力的現象」的意涵

「政治」一詞涵蓋社會中資源分配、權力運作、制度設計與價值抉擇等活動。當我們說「政治是權力的現象」,其核心意涵在於:政治的本質,主要體現在權力的存在、分配與運用。以下分層次說明:

一、權力是政治的核心要素

  1. 政治的運作需仰賴權力

    • 權力意味著影響、支配或決定他人行為的能力。

    • 在國家或組織中,無論是法律的制定、政策的執行,或衝突的解決,都必須透過權力來推動。

  2. 沒有權力便無從談政治

    • 即使有共同的價值與理想,但若缺乏權力,無法落實於具體制度與行動。

    • 政治因此被視為「權力關係」的展現。

二、政治中的權力具有多重意涵

  1. 資源分配的權力

    • 政治涉及「誰得到什麼、何時得到、如何得到」(Lasswell)。

    • 權力決定了有限資源(財政預算、土地使用、公共服務)的分配。

  2. 價值抉擇的權力

    • 政治不只是分配物質,更關乎價值判斷,例如自由與安全的平衡、效率與公平的取捨。

    • 掌握權力的一方,能主導社會價值排序。

  3. 強制與合法性的權力

    • 政治權力往往結合「強制性」與「正當性」。

    • 國家藉由法律與制度正當化其強制力,與一般社會關係的影響力有所不同。

三、權力現象的具體表現

  1. 制度化的權力

    • 透過憲法、法律、政府機構,權力被制度化與規範化,以避免任意使用。

    • 例如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

  2. 動態的權力互動

    • 不同政黨、團體、利益組織之間,經常透過協商、競爭甚至衝突,來爭奪權力。

    • 政治因此是一種「持續的權力博弈」。

  3. 國際政治的權力

    • 權力不僅存在於國內,也體現在國際關係中。強權國家藉由軍事、經濟、文化影響力,主導國際秩序。

四、批判與反思

  1. 權力集中 vs. 權力制衡

    • 權力若過度集中,可能導致專制與壓迫。

    • 民主政治強調權力制衡與分散,以防止濫權。

  2. 顯性權力 vs. 隱性權力

    • 顯性權力:可見的強制,如法律規範、行政命令。

    • 隱性權力:文化、媒體、輿論等塑造人們的價值觀,雖不強制,卻深具影響力。

總結

「政治是權力的現象」意指:政治活動的本質在於權力的存在、運用與分配。它涉及誰掌握權力、如何使用權力,以及在過程中如何影響社會資源分配與價值選擇。政治因此是一種權力關係的動態展現,既可能帶來秩序與進步,也潛藏濫用與衝突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