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裝設規定
1.感知線型:
2.差動式分布型空氣管式:
ㅤㅤ
(二)分布型空氣管式探測器試驗
(A)檢查方法
1.火災動作試驗:檢出器旋塞調整至動作試驗位置,以空氣注入器注入空氣(檢出氣標示之空氣量),確認動作時間、火警分區表示是否正常。
2.動作持續試驗:自檢出器動作後,測定至復歸所需時間,確認持續時間是否正常。
(B)判定方法
動作時間、動作持續時間應在檢出器標示之範圍內;火警分區表示應正常。
(C)注意事項
1.應依標示注入空氣量,不可過量,避免膜片損壞ㅤㅤ
2.具有注入之空氣不通過逃氣孔之構造者,注入空氣後,應立即將試驗旋塞歸定位。
3.動作試驗不動作、動作持續時間超過範圍,或與前次檢查相差幅度大時,應確認空氣管及旋塞台是否栓緊,並進行流通試驗(確認是否洩漏)及接點水高(確認接點動作壓力)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