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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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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43364
> 申論題
一、甲依民法第 767 條關於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規定訴請乙交還 A 地,該訴訟涉及兩個 主要爭點為:A 地所有權是否為甲所有(爭點一)、乙是否有占有 A 地之正當權源 (爭點二),試問:
1. 就爭點一,倘甲欲避免將來法院認定「A 地所有權屬於甲」後,乙又另提後訴訟 向法院訴請確認 A 地所有權不屬於甲,而遭後訴訟法院可能為相反於前訴訟法院 之認定,甲得如何處理或主張?(12 分)
2. 就爭點二,何人應該就有無占有 A 地之正當權源之事實,負舉證責任?(13 分)
相關申論題
二、甲起訴請求住所地在新北市板橋區之乙,返還消費借貸款新臺幣一百萬元,因未繳 納裁判費,甲於民國 103 年 5 月 1 日收受臺灣新北地方法院駁回其起訴之判決後( 假設上訴期間於 103 年 5 月 21 日屆滿),甲於同年 5 月 15 日提起上訴,但旋即於 兩日後之 103 年 5 月 17 日撤回其上訴,問該判決應於何時確定?倘甲遲至同年 5 月 30 日始撤回起訴,該判決確定之時間有無不同?(25 分)
#139309
三、甲、乙雙胞胎兄弟,常以其形貌酷似,身分難以分辨,胡作非為。問:以下二例, 法院應如何處理或判決?理由何在? 1. 甲在捷運車廂內扒竊他人皮包,當場為其他乘客扭送警局,甲冒用其弟乙之名應 詢。警方詢後,連人隨案移送檢察官,檢察官訊後,旋即提起公訴,惟起訴書仍 記載乙之姓名為被告,迨至法院審理中始發現上情。(12 分) 2. 甲在捷運車廂內扒竊,經其他乘客發覺時,適逢車到站,甲得以下車逃逸。其弟 乙乃以自己之名投案,承認自己犯罪,檢察官遂以乙為被告提起公訴,迨至法院 審理中始發現上情。(13 分)
#139310
四、甲在 Facebook(在線社交網絡服務網站)散布詆毀 A 之文字,A 因而對甲提起誹謗 之自訴。嗣於訴訟進行中,A 發現甲幾乎在 Facebook 上網之同一時間亦在 line(個 人電腦即時通訊軟體)散布同樣詆毀 A 之文字,遂當庭對甲以言詞追加自訴。問: 1. A 追加自訴之程序法上條件為何?(12 分) 2. 法院如認為甲在 Facebook 與 line 二行為係屬於裁判上一罪,案件應為如何處理? (13 分)
#139311
二、甲遭檢察官以涉犯強盜罪為由,提起公訴。於第一審法院審理時,甲之 辯護人主張,甲在偵查中由警察詢問案情時,手銬都未曾解開,甲於該 次警詢做成之自白應無證據能力。法院隨後傳喚製作警詢筆錄之警察 到庭證述,警察到庭後證稱:「警詢時確實忘記解開甲之手銬,但甲當 時有辯護人在場陪同,且陳述過程均語氣平和、神態自若」。法院隨後 勘驗該次警詢錄影內容,亦證實警察前述證述應屬實在。甲與其辯護人 當庭對於警察之上述證詞及勘驗內容均表示無意見,但仍主張該次自 白無證據能力。試問甲與其辯護人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569523
(二)甲於訴訟繫屬中,將其對乙之債權全部讓與丁,於此情形,丁得否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 254 條第 2 項之規定,聲請代甲承當訴訟?(12 分)
#569522
(一)若法院審理之結果,認定 A 債權與 B 債權均不存在,應如何處理? (13 分)
#569521
三、被告張三於證據調查程序中才發現,法官與被害人訂有婚約,於是聲請法官迴避。檢察官主張,張三已經就案件有所聲明及陳述,已不得聲請 法官迴避。試問,法官應否迴避?原被告雙方何者主張有理由?請附詳 細理由說明之。(25 分)
#560560
二、在嫌疑人張三行收賄案件的偵查中,警察為掌握其與那些人往來,在取得法官所核發的令狀後,安排了不同車輛停放在其住家對面,對準門口, 拍攝在張三家出入的人員。審判中,檢察官以警察所拍攝的影片作為證據,張三主張警察的行為違法。請問,張三的主張是否有理由?請依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詳答。(25 分)
#560559
(三)乙、丙、丁為何類共同訴訟關係?如第一審判決甲全部勝訴,僅被告丙、丁提起上訴,乙未提起上訴,上訴效力是否及於乙?(25 分)
#560558
(二)甲聲請法院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法院應如何裁判?(13 分)
#56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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