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一、甲看上乙所經營中古車行販售之 A 車,乙再三強調 A 車功能與性質絕
佳,不買可惜。經雙方討價還價後,訂立買賣契約,惟該契約之定型化
條款載明:「本車自交車時起依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依現車、現況、里程
數、配備等完成交付,事後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瑕疵擔保責任」,雙
方遂以新臺幣三十萬元成交。甲興高采烈開回家後,卻被鄰居告知此車
係之前曾發生過嚴重死亡車禍的事故車。甲很生氣遂找乙理論,主張要
解除買賣契約;乙則主張此車是丙賣給他的,他也不知過去是否曾發生
過車禍,以不可歸責於己為由及雙方所訂之契約內容為據,而不願意負
任何責任。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