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與多位朋友相約,持合法獵槍深夜至山中打獵。其中友人乙因頭燈故障,半途脫隊,其他人不以為意,繼續尋找獵物。後來,甲見遠處叢林中有一對粉紅色的光點閃爍,以為是山豬的眼睛,心想機不可失,趕緊舉槍朝光點處射擊,沒想到卻使乙中彈身亡。原來,乙脫隊後找了一支小手電筒照明,回到山上欲與其他人會合,但手電筒的光線經乙的眼鏡折射後,反射出粉紅色光,甲所看見的山豬眼睛,實際上是乙戴在臉上 的眼鏡。試問甲之行為在刑法上應如何評價?(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