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票人甲住所地在臺中市,因甲向營業所在新北市板橋區之機車經銷商乙,購買機車 一部,遂以新北市板橋區為發票地,簽發載有本票付款地為臺中市之本票交付與乙, 作為買賣價金之支付,因本票屆期不獲付款,其向發票地所在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 請裁定准予本票強制執行,試問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應如何審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