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11年 - 111 警察升官等考試_警正_行政警察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實務#111565
科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經營生活雜貨店的乙將店內所要淘汰的瑕疵商品堆放在店門口,並且貼 了一張小公告: 「有需要者,都可免費帶走」。某日傍晚,甲趁四下無人時, 將其中一個馬克杯取走,但甲並未看到公告,不知乙有同意任何人免費帶 走。甲才離開店門口幾步,赫然發現杯子底部有一處不小的缺角,甚為失 望,趕緊回頭將該杯子放回原本的堆放處。試問甲之刑責?(25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誠誠
一、甲取走杯子又放回的行為部成立刑法第320條竊盜罪
(一)本罪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而破壞他人對動產的持有並建立自己持有為其構成要件,並且只罰故意犯。
(二)本案中甲不知道乙已經放棄對馬克杯的持有權,仍誤以為破壞他人持有,對構成要件事實層面產生錯誤,此時故意是否仍具備如下論述
1.故意犯的成立需同時知與欲,係指對於客觀事實的認識,並有想要讓自己發生。
2.惟本案中甲部不具備故意,且本罪僅罰故意犯,故不成立本罪
詳解 提供者:elvakiss2000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偶然防衛),指的情況是客觀上存在著阻卻違法事由的情狀,惟行為人主觀上卻對此完全欠缺認知的情形(常見於偶然防衛以及偶然避難)。對其法律效果為何,分析如下:
一、 既遂說:(多數學說)
此說認為阻卻違法事由包含客觀與主觀要素,且需兩者都具備時才能排除行為的違法性,而在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案型中,行為人欠缺阻卻違法的主觀要素,無法阻卻違法,據此行為人應就其構成要件該當行為負完全之既遂責任。而客觀上確實存有阻卻違法之情狀,只能在量刑上予以考量。
二、 未遂說:
此時應比附援引未遂的法則而僅課予行為人未遂之刑責。因為行為人固然實現了結果不法,但此結果不法已經因客觀上存有阻卻違法的正當情境而被抵銷,故其不法僅止於行為不法,即行為人違背法規範的主觀意思而已,此情形猶如未遂犯一般,因此應援引未遂之法則,僅依未遂處罰之。
詳解 提供者:錯了沒在怕!我筆記!
請問...可以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論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