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統制與內閣制的差異 1.行政權與立法權的關係 內閣制的行政權與立法權是合一的,而其內閣由國會議員中甄選出來,也顯示其制度設計是採「權力融合」。 總統制的行政權與立法權是分離的,掌握行政權的總統與擁有立法權的國會各自由人民選舉產生,其制度設計採取的是「權力分立」原則。 2.行政權與立法權的互動 在內閣制中,行政對立法負責,亦即內閣對國會負責。內閣閣員須到國會接受議員質詢,而國會可藉由不信任投票倒閣;至於內閣也可以解散國會,迫使國會重新改選。 在總統制中,行政權與立法權彼此相互制衡,掌握立法權的國會可藉由立法權、預算審查權、人事同意權、調查權等制度賦予的權力制衡擁有行政權的總統;而總統也可透過否決權來反抗國會。 3.最高行政首長的產生方式 內閣閣揆人選由國會決定,並非經由人民選舉產生;總統制裡的總統由人民選舉產生,並直接向人民負責。 4.最高行政首長的任期 在內閣制中,內閣成員並沒有固定任期,能否持續在位由國會是否支持而定;在總統制中,總統有固定任期,除非因違法失職而遭國會彈劾提前下台。 5.國會議員與內閣成員的身分 在內閣制中,內閣所有成員均兼有國會議員身分;在總統制中,內閣成員不得兼任國會議員,而國會議員亦不得兼任政府官員。 6.國家元首的角色 在內閣制中,國家元首與行政首長分由不同人士擔任,虛位的國家元首在公布法令時,須由閣揆或有關閣員副署,以辨明責任,而其責任由副署者承擔;在總統制中,總統兼有國家元首及行政首長雙重身分。 7.行政指揮系統 在內閣制中,內閣的決策是由內閣成員共同開會決定,閣揆不能獨攬大權;在總統制中,由總統統率所有行政部門,各部會首長對總統聽命行事。 (二)支持內閣制的理由 1.國會多數組閣,避免少數政府:確保國會多數支持,避免權力幻覺。聯合內閣整合多元利益,可保障少數權益。 2.彈性倒閣有利化解僵局:倒閣與解散國會的機制設計,有利於化解政治僵局。而為避免倒閣所導致的種種後果,也會促使朝野養成以協商化解歧見的習慣。 3.集體責任強化政黨競爭:內閣成員同進退,強化政黨內部的競爭力。 4.權力融合提升政府效能:行政權與立法權融合,可提升政府的施政效能。
前言: 政府體制&權力制衡的關係
(一)何謂總統制與內閣制
1. 總統制:意涵
(1)優點
(2)缺點
2. 內閣制:意涵
(1)優點
(2)缺點
(二)內閣制與民主化的聯繫
擬標
(一)、兩者之不同
1.三權分立或融合
2.行政與立法之關係
3.行政首長選出方式
4.制衡機制不同
(二)、內閣制較優秀的原因
1.總統制具雙重民意(內閣單一)
2.總統制易產生行政立法僵局(內閣有解決機制)
3.總統制易產生政治明星(內閣之政治人物較為老練)
(三)、總統制亦有其優點
1.快速有效的緊急命令
2.僵局亦可視為政局穩定
3.政治明星未必不好
(四)、台灣是否該改用內閣制
---不該,真要修正僅需修改行政院長之任免方式(學習法國左右共治)
原因
1.政治文化(崇尚強人)
2.政治動盪(激進修正容易造成混亂)
3.制度之優缺不等於實行效果(制度也需要該國政治文化之配合才能發揮效果,不然也只會有所限制與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