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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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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關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選試英文)、一般行政(選試日文):行政法概要#126557
> 申論題
一、行政程序法第4條規定:「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本條所指「法律」之意涵及範圍為何?憲法法庭判決是否屬之?(25分)
相關申論題
二、交通警察之指揮交通手勢,及交通號誌(紅綠燈之指揮交通)之法律性質為何?如認為其作成或設置屬違法,有何行政救濟途徑?(25分)
#537888
三、主管機關依集會遊行法規定,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就關於集會、遊行之人數、時間、處所、路線事項及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得為必要之限制,其是否屬於行政處分之附款?請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分析說明之。(25分)
#537889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民國90年11月9日(90)工程企字第90043793號令發布之政府採購法第26條執行注意事項,第1點規定:「一、本注意事項適用於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其他不以特定廠商之技術規格為邀標標的之限制性招標。」第2點規定:「招標文件所定供不特定廠商競標之技術規格,應以達成機關於功能、效益或特性等需求所必須者為限。如有採購較佳之功能、效益或特性等之標的之必要,宜採最有利標決標或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3條規定辦理。」請說明本執行注意事項之法律性質、意涵及效力。(25分)
#537890
二、證券交易法第 57 條規定: 「證券商取得經營證券業務之特許,或設立分支機構之許可後,經主管機關發覺有違反法令或虛偽情事者,得撤銷其 特許或許可。」請問特許與許可的差別為何?又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規定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但此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 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此處之認可又與前述的許可差別為何?(25 分)
#560743
一、甲為居住於宜蘭縣蘇澳鎮之自耕農,於 112 年 5 月 1 日年滿 65 歲。依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年滿 65 歲以上者得請領該津貼。甲遂向 其所屬農會申報,經主管機關審查合格後發給其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下 稱老農年金)。114 年 1 月 1 日某報紙報導甲的配偶乙,自述其配偶甲出生時由於戶政事務所作業疏失誤填出生年月日,甲將於 114 年 5 月 1 日度過 65 歲 生日。見報後,即有鄉民向縣政府檢舉,甲過去兩年應該沒有資格領取老農年金,因此主管機關打算向其追討過去誤發的老農年金,試問應如何為之?但甲認為其非常無辜,因為有錯的不是他,是戶政事務所,而 且發下來的錢都已經拿來繳交房租了,請問甲的說法有無理由?(25 分)
#560742
二、公立大學就主管機關不予維持其不續聘教師措施之再申訴決定,得否提 起行政訴訟?憲法法庭判決對此有何說明?(25 分)
#559481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9 條規定: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 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其有 關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據此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公 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請說明本辦法之法律性質、意涵 及效力。(25 分)
#559480
二、人民甲主張:乙道路主管機關(以下稱「乙機關」 )於民國 113 年 6 月 1 日,在其住宅門口前之道路,違法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以下稱「系爭標線」),妨礙其日常生活進出,損害其權益,遂於民國 114 年 7 月 1 日 提起訴願。對甲之訴願,乙機關主張:系爭標線自劃設完成時起即已生效,乙機關並無對甲為送達或另以其他適當方式通知甲之必要,訴願期間應自劃設完成時之次日起算,因此,甲之訴願已因逾越訴願期間而不 合法。對此,訴願人甲則主張系爭標線,係乙機關於其出國期間所劃設, 其劃設後仍應對之為送達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對其為通知,然本件乙機關均未為之,其訴願期間自應於民國 114 年 6 月 15 日其回國後知悉之次日起算,故其提起訴願並未逾越訴願期間。試問:上開訴願人甲、乙機關之主張,何者有理由?(25 分)
#552972
一、甲直轄市政府為其轄區內之森林產物採取、森林管理等事務之主管機關,乙原住民族部落為甲轄區內之部落,甲擬將位於乙原住民族部落所 在區域範圍內之森林產物採取之審核與稽查事務,委由乙原住民族部落公法人辦理。試問:甲直轄市政府得否以及應如何將上開業務委由乙原住民族部落公法人辦理?(25 分)
#552971
四、政治受難者 A 數十年前因涉入政治案件而遭法院判處 6 個月有期徒刑, 但得易科罰金,A 當時亦如實繳納罰金在案。現 A 之案件,經認定確屬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6 條之 1 所稱國家之司法不法行為,A 已死亡,其 家屬遂依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第 10 條規定: 「因國家不法行為致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被害者,得檢附具體資料,以 書面向權利回復基金會申請權利回復;被害者死亡,得由其家屬申請 之」 ,請求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 賠償其「與罰金數額相當」之被剝奪的財產。請分析 A 之家屬的主張是 否有理由?如遭基金會駁回,應如何提起救濟?(25 分)
#551847
相關試卷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農業行政:行政法#134758
114年 · #134758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134579
114年 · #134579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行政法#134502
114年 · #134502
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社會行政、社會工作、人事行政、原住民族行政、體育行政、農業行政:行政法#130922
114年 · #130922
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原住民族行政、法警:行政法概要#130886
114年 · #130886
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警、執行員:行政法概要#130170
114年 · #130170
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行政法概要#130168
114年 · #130168
114年 - 114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智慧財產行政:行政法#128601
114年 · #128601
114年 - 114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128503
114年 · #128503
114年 - 114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行政法概要#127749
114年 · #127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