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說明依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六所成立之「國際海洋法 法庭(ITLOS)」之裁判法源為何?「國際海洋法法庭」對法源之適用與 解釋,是否可能與「國際法院」相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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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國際海洋法法庭適用法律
(1)可適用的法律:
<附件六>第23條規定,法庭應按照第293條裁判一切爭端和申請
(2)承上所述,應適用本公約和其他與本公約不相牴觸的國際法規則
(3)公允和善良原則:
如經當事各方同意,前項法院或法庭按照公允和善良原則作出裁判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