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依 關稅法 與關稅法施行細則 相關規定分別說明整套機器及其必須設 備,須拆散、分裝報運進口者,得按整套機器設備應列之稅則號別徵稅之 規定與適用範圍;以及由數種物品組合而成之貨物,拆散、分裝報運進口 者,得按整體貨物應列之稅則號別徵稅之規定與認定情形。(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