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團與政黨之意涵
(二)差異
1.同:為了共同目標、利益而聚集 組織興衰取決於組織達成目標的能力是否符合社會之期望
2.異:
(1)涉入政治理由不同:全然政治性團體 為了取得政治職位、組成政府 利團具有多元性之目標 介入政治只是其一選項
(2)介入政治幅度不同:政黨深入介入政治事務 參選(浸潤於其中) 利團介入較少
(3)影響政治方式不同:直接參與 競選 公職 間接參與 間接影響政治決策
(三)利團取得政治職務是否會改變團體性質
1.團體運作目的是否改變:參選後 團體之運作目的是否有出現改變 如果團體之目標不以參與選舉贏得勝利為目標 即可視為利團 反之政黨
2.參選為個人行為或團體整體行為:政治人物亦可能為利益團體之一員 倘若成員參與競選是為了個人需求而非團體目標即不會影響利益團體之性質 反之 團體成員參選是代表該團體 即應視為政黨。
綜上所述,伴隨著全球不平等、網路效果普及 政治性利益團體與政黨界線開始有了模糊趨勢 未來發展會出現何種變化 仍有待後續研究方可得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