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因果關係從或然率的角度來解釋時,也必須分辨出何 謂必要條件、何為充分條件。說明如下: (一)必要因素:指某種情況有了「因」以後,必然的 會產生影響(effect)。例如:一個人若要懷孕的 話,必要條件必須是個女人,因此女人是懷孕的 必要條件。 (二)充分條件 1 指當某種情況中,有了充分的「因」素時,就 會有很大的可能性會使「影響」也產生。 2 舉例 (1)若兩個人結婚,他們發生性關係的可能性很 高,所以結婚是發生性關係的充分條件。 (2)不參加期末考的同學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被當 掉,但是平常不讀書,就算參加了期末考也 很可能被當掉—不參加期末考是被當掉的充 分條件,雖然不是唯一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