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現場重建(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是整合初到現場的員警 、救護人員觀察所見,配合現場各項證據紀錄(暫時性、情況性證據 )、現場採集之物證、醫院急救紀錄、法醫解剖報告、刑事實驗室分 析、偵查人員訪談調查、目擊證人或被害人證詞,以及各種科學應用 方法的結果等資訊,再於專案小組中提出假設,加以資料或實驗驗證 ,層層排除或修正,最後形成理論。 因此,犯罪現場重建與現場表演(Scene Re-enactment)、現場再造 (Scene Re-creation)、罪犯剖繪(Criminal Profiling)或現場分析 (Scene Analysis)的概念不同,其區別為: 現場表演(Scene Re-enactment):又稱為再表演(re-enaction)。 是指被害者、嫌犯、證人或其他個人基於對犯罪的認知重演產生犯 罪現場或物證的事件。通常破案後檢察官或偵查人員會將犯罪嫌疑 人帶回現場,再令其重演事件經過—從如何準備、如何進入現場、 在現場的活動、如何殺人、如何逃走及事後的行為等。 現場再造(Scene Re-creation):又稱為再創造(re-creation)。是 透過原始現場的紀錄,呈現犯罪現場的物品或行為。偵查人員在現 場看了之後,完全憑其經驗及觸角,來決定事件發生的順序及如何 發生,由於全憑偵查人員主觀的經驗,因此對或錯均有可能發生, 可能草草結案,無法發現事實的真相,對於案件的品質無法獲得保 證。 罪犯剖繪(Criminal Profiling):又稱為心理剖繪或心理描繪。是 應用心理學與統計分析的一種過程,藉以研判犯罪特徵,找出最有 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美國聯邦調查局是最早採用罪犯剖繪來分析罪 犯的類型。 現場分析(Scene Analysis):就是指抵達現場,如何依現場的情況 (屍體位置、物品及傢俱位置等)研判室內現場、室外現場、一人 現場或是多人現場等。僅就現場物證及情況證據提供研判基礎。 犯罪現場重建對犯罪偵查有幫助,但對破案的幫助有限。因為重建是 以現場觀察、科學鑑定及邏輯推理為基礎的行為。重建一部分是仰賴 科學實驗的結果,一部分是仰賴過去的經驗,但是它的步驟與過程還 是嚴格地遵守基本的科學原理、理論架構與邏輯推演。它涉及物證分 析及所有資訊的整合。有條理地、仔細地觀察與豐富的經驗,運用在 犯罪現場勘察與物證的實驗室鑑定,對正確的研判、分析以及犯罪現 場的重建幫助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