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 鐵路特種考試_高員三級_會計、運輸營業:鐵路法#76878
科目:鐵路◆鐵路法(概要)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鐵路法規定,依經營主體之不同,鐵路分為那幾類?此數類是否都可經 營鐵路之主要業務與附屬事業?請詳述之。(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trista

鐵路法

第 3 條

鐵路以國營為原則。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之興建、延長、移轉或經營,應經交通部核准。

第 21 條

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辦理下列附屬事業:

一、鐵路運輸之碼頭及輪渡運輸。

二、鐵路運輸之汽車接轉運輸。

三、鐵路運輸必需之接送報關及倉儲。

四、鐵路運輸與建築所需工具、器材之修理及製造。

五、培養、繁榮鐵路運輸及傳承鐵路文化所必需之其他事業。

前項國營鐵路機構得辦理附屬事業之申請程序、核准條件、營業、會計、督導視察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詳解 提供者:倫



簡字請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