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經營紡織業之非公開發行公司,其已
發行股份總數為 1000 萬股。A 公司預計將於 6 月 30 日召開股東常會,
於 5 月 10 日時甲股東擁有 5 萬股無表決權之特別股,乙股東則擁有 5
萬股經章程規定享有兩倍表決權之特別股。今甲乙二人見 A 公司於生產
布料時,長年將染色廢水排放至鄰近社區之河川,其基於環保之共識達
成策略結盟,打算合一行使股東提案權,於 5 月 15 日公司受理股東提
案期間提出「為響應環保及回饋社區,A 公司應將污水收集處理,並且
為社區建置污水處理系統。」一案。
嗣後,乙又以書面信託行使表決權之方式,受託於丙行使其表決權,預
計於監察人選任案上投給具有公益環保色彩之監察人丁,並於 6 月 10
日將該書面信託契約送交 A 公司辦理登記,且同時主張乙擁有 10 萬表
決權數。
請詳述:甲乙上述之行為是否符合公司法之規定?(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