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般而言,司法機關(judiciary)有那些功能?這些功能對於民主政治體系的正當性,具有那些意義?(25分)
審判功能(Adjudicative / Judicial Function)
內涵:依法裁決民事、刑事及行政爭議,解決公民之間或公民與政府間的爭端。
例子:刑事案件判決、民事契約糾紛、行政訴訟。
法律解釋功能(Interpretive Function)
內涵:對法律條文進行詮釋,確保法律在不同案件中一致性與適用性。
例子:憲法解釋、法規適用爭議判定。
制衡與監督功能(Check and Balance Function)
內涵:制約行政與立法權,確保權力行使不違憲、不濫權。
例子:違憲審查、行政裁量監督。
權利保障功能(Rights Protection Function)
內涵:保障公民基本權利與自由,防止政府或他人侵犯權益。
例子:言論自由、財產權、平等權爭議裁決。
社會秩序維護功能(Social Order / Stability Function)
內涵:透過公正裁判維持社會秩序、促進法律遵循與社會信任。
例子:強制執行判決、調解社會衝突。
保障民主原則
法院透過違憲審查與法律裁決,確保立法與行政符合民主原則與憲法規範。
維護權力制衡
司法獨立可防止行政或立法濫權,維持三權分立,增強政治制度正當性。
保障公民權利與自由
公民可透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增強公民對制度的信任與認同。
提升政策與法律的合法性
司法審查與解釋,使政策與法律更符合法律規範,提升執行合法性。
促進社會穩定與信任
公正裁判增強社會對法律與政治制度的信任,減少衝突,提升民主運作穩定性。
| 功能 | 內涵 | 對民主政治正當性意義 |
|---|---|---|
| 審判 | 解決爭議、裁決案件 | 確保法律秩序與公民權益 |
| 法律解釋 | 詮釋法律、統一適用 | 提升法律一致性與制度合法性 |
| 制衡監督 | 限制行政與立法權 | 維持三權分立、防止濫權 |
| 權利保障 | 維護公民基本權利 | 增強公民對民主制度信任 |
| 社會秩序維護 | 維持社會秩序與信任 | 促進社會穩定、民主運作正常 |
司法機關不只是裁決爭議,更是民主政治正當性的重要支柱:透過法律保障、公民權利維護與權力制衡,使民主制度得以有效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