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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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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 鐵路特種考試_高員三級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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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1年 - 101 鐵路特種考試_高員三級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6377
科目: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年份:101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1年 - 101 鐵路特種考試_高員三級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6377
科目:
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年份:
101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三、何謂差額解釋表?請依會計法第 31條規定說明之。(6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Ja Lynn Yuan
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会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会計人員加編差額解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