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據「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 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規定,請就烘焙蒸煮食品、非酒精性飲料及餐盒食 品之製造、加工、調配業者,分別說明其最低檢驗週期及應檢驗項目。 (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