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
>
114年 - 114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127659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14年 - 114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127659
科目: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
年份:114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4年 - 114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127659
科目:
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
年份:
114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三、依據商港法規定,為維護港口安全,船舶進港前應如何向到達港口申報進港預報及報告程序?(2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114水警上榜
依據商港法規定,為維護港口安全,船舶進港前應如何向到達港口申報進港預報及報告程序?
商港法
第 四 章 安全及污染防治
第 19 條
1.船舶進入
國際商港
,應於
到達
港區二十四小時前,出港應於十二小時前,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據實填具船舶入港或出港預報表,送航港局查核後,交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安排船席。但船舶出港後十二小時以內,因故回港者,經申請航港局核准後,再補辦入港手續。
2.船舶進入
國內商港
,應於
到達
港區二十四小時前,出港應於十二小時前,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據實填具船舶入港或出港預報表,送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查核後安排船席。但船舶出港後十二小時以內,因故回港者,經申請核准後,再補辦入港手續。
3.船舶實際入港目的、船況與入港預報不符者,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應據實辦理更正。
4.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對於申請入港船舶,認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者,非俟其原因消失後,不准入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