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所具國籍究係何國授予,依國際法之規定,應採何種標準判定?又國際法是否 承認雙重國籍?若某個人兼具甲、乙兩國授予之國籍,當該個人之權利遭受乙國政 府侵犯且無法獲得有效之法律救濟時,甲國政府得否以保護其本國人之權益為由, 向乙國政府提出外交保護之主張?請依國際法規定及國際仲裁或司法實務見解說明 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