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所得稅法採取年度課稅原則下,同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容許公司 組織之營利事業,在法定條件下得適用跨年度之盈虧互抵。依據司法院 釋字第427號解釋,上開規定之性質係屬「鼓勵誠實申報納稅」之租稅優 惠規範,請依稅法基本原則據以分析其見解是否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