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資產保護與利用是國家文化行政的重要業務,但是目前的現實卻是民間財產都 迴避被政府指定為古蹟,其原因顯然是因為被指定為古蹟之後,其財產權將受到限 制。請問:既然我國憲法明文保障私有財產權,為何吾人又得以法律限制被指定為 古蹟之財產權?又,面對民間財產不願被指定為古蹟的現實,政府應該如何做出有 效作為,以達到保護文化資產的目的?(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