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關我國權力分立制度,請申論下列問題:

(一) 司法院釋字第四一九號解釋共解決了以下三項重要議題:即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是否違憲、行政院院長於新任總統就職時所提出之總辭是否為義務性、以及立法院是否有權否請總統提名新任行政院院長等三項議題。請問大法官針對上述三項議題所採取之見解,個別或整體來看,是否隱含著認定我國憲法係採取特定之權力分立制度?如果答案是為肯定,請具體立論是哪種權力分立制度?如果答案為否定,亦請具體說明理由為何?(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