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某傷害案件之被告堅稱無罪,但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案經上訴二審, 審判長於調查證據完畢後,訊問被告有無意見,被告稱: 「我無罪!我沒 有打人!該說的在一審都說了,已經懶得再說。」審判長聽聞後表示, 本件案情相當單純,應毋庸再進行辯論,便直接宣示辯論終結。請附理 由說明,本案之審理程序是否違法,而得以上訴救濟?(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