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探測器有效範圍75m2
假設該空間沒有高度超過60cm的樑或類似構造體
⌈500/75⌉=7個探測器
(假設中繼器與總機皆無蓄積功能)
合格動作時間最長=
一種動作時間30+蓄積25+5秒=60秒
若有蓄積功能 30+(25+中繼器與總機蓄積時間)+5秒
(括弧內時間最長60秒)
--綜合檢查 (局限型偵煙探測器)
一、同時動作
方法:操作火災試驗開關以及回路選擇開關,選擇不同五回路(不足五回路就全部)
判定:總機(及副機)應正常動作,主音響、被選擇回路的地區音響應正常鳴動
二、探測器感度
方法:取下探測器進行外觀清潔後,以感度試驗器進行測試
判定:感度應正常。將探測器裝回後加煙試驗器進行動作確認
注意:取下一個探測器就要裝上一個替代探測器,不得形成未警戒區域
三、音壓
在距離音響裝置一公尺處以噪音計進行音壓確認,需有90 dB
注意:平時收納於箱內之音響,以在箱內的狀態進行
四、綜合檢查
方法:先切換為緊急電源。以加煙試驗器對探測器進行試驗
判定:受信總機應遮斷常用電源改採緊急電源。進行試驗的探測器所屬分區表示應正常。主音響、地區音響鳴動,火災表示燈、地區表示燈正常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