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資購買一筆 A 建地,應有部分登記為每人各三分之一。試問: 甲得否未經乙、丙之同意,逕將自己之應有部分設定地役權於丁?又若乙將其應有部 分讓與戊,則甲、乙、丙未經登記之分管協議,對知情之戊是否有其效力?(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