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公司為打擊同樣經營國道客運業的競爭對手乙公司,聘請寫手或員工隱匿身分, 假裝網友,分享搭乘心得,於網路上刊登「甲乙客運比一比」、「乙客運車上柴油 味好重,我好怕汽車變火(燒)車」、「乙客運鼠國歷險記」、「乙客運司機邊開 車邊手遊」等部分真實、部分不實之內容,企圖操控網路言論,打擊乙公司。乙公 司不堪聲譽受損,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試問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本案應如何判斷 與處置?(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