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將手機交由乙通訊行修理,甲於修繕完畢取回手機時,因所攜帶之現金不足清償 修理費用,乙為確保其修理費用之債權受償,乃拒絕返還而留置甲之手機。請問, 依我國民法相關規定,一般留置權法定取得之積極及消極要件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