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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5年 - 105 專技高考_消防設備師: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52566
科目:專技◆消防設備師◆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緩降機為常用之避難器具,請敘述緩降機在裝設時之一般規定及其開口面積、操作 面積、下降空間、下降空地、繩子位置、繩子長度、支固器具之規定。(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已.斬邦延(114設備師上榜)
裝設時之一般規定
需裝設在避難時易於接近處,且與建築既有的避難設施(如安全梯)保持距離
避難器具之開口部須上下樓層錯開,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
開口部有安全裝置
避難器具需固定在開口部,或是可隨時裝上開口部
 
開口面積
寬45cm*高cm100或是寬50cm*高80cm
開口離地面的高度需在150cm以下
 
操作面積
需0.5m2以上且任一邊長至少60cm
(不含器具所佔的位置)
 
下降空間
下降中心點為圓心,半徑50cm的圓形,且突出物在10公分以內
距離電線需120cm以上
並依設置標準圖例,下降中心點(掛上緩降機的位置)距離牆面15cm~30cm
 
下降空地
為下降空間在地面的投影面積
 
繩子位置
吊掛位置應約在開口部的中央處
 
繩子長度
應能符合下降地點的長度
 
支固器具之規定
應符合CNS2473、CNS4435或具有同等強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