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請分述電化鐵路及輸電系統之意義?並請說明電業機構供應電化鐵路之電能下,在 建設該輸電系統之線路時,按鐵路法有何相關措施與規定得據以推動?(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一、依鐵路法第2條第四款及第9款規定,
電化鐵路:指由交流或直流電力為行車動力之鐵路。
輸電系統:指由變電所至鐵路變電站間輸送電力之線路與其有關之斷電其保護設施。
二、依鐵路法第17條規定:
電化鐵路之電能,由電業機構優先供應,但經中央電業主管機關之核准,得由鐵路機構自行設置發電、變電及電車線電壓以上輸電系統之一部或全部。
前項輸電系統之線路,得於空中、地下、水底擇宜建設,免付地價或租費,但因必須通過私人土地或建築物而有實際損失時,應由鐵路機構付予相當補償,其工程巨大者,並應經所以人或占有人之同意,如有不同意時,由地方政府裁決之。
詳解
(一)依據鐵路法第2條
電化鐵路:指由交流或直流電力維行車動力之鐵路
輸電系統:指自變電所至鐵路變電站輸送電力之路線與其相關保 護設施
(二)依據鐵路法第17條規定
1.電化鐵路之電能,由電業機構優先供應。但經中央電業主管機關核准者,得由鐵路機構自行設置發電、變電及電車線輸電系統之一部或全部
2.前向輸電系統之線路,位置由空中、地下、水底擇一,免付地價或租費。如必須通過私人土地或建築物造成實際損失時,應由鐵路機構補償。如工程鉅大,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不同意時,應由地方政府裁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