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技術層面
即使比特幣匿名、無阻力流通等特性,對於執法機關造成威脅;但另一方面,
不若傳統金融系統雖建立完整身分登錄與驗證機制,但對未透過如銀行匯款等機
制之金流走向卻難以掌握;比特幣根基於區塊鏈技術,其所有交易過程皆會被公
開記錄保存下來,成為一種公開資訊(Open Resource),換句話說,比特幣具有
「匿名但透明」之特性,所有的比特幣交易都是透明和可溯源的,它們會被永久
地儲存在 Bitcoin 網路,成為偵查另個有利契機(Tziakouris 2018)。因此,本文歸
納下列幾個偵辦比特幣相關犯罪之偵查技術與重點:
(一) 發展比特幣交易記錄與即時追蹤技術:比特幣是透過整個 P2P 點對點網
路節點(Nodes)的分散式資料庫記錄所有的交易情形,一旦使用者在電
腦或行動上安裝比特幣錢包,即根據公鑰與私鑰推算第一個比特幣位址
(Address),作為發送與接收比特幣之交易(Transaction)。在一個比特
幣交易,使用者通常會使用許多位址,例如交付方(Sender)可能由多個
位址送出比特幣且接收新位址,但所有位址皆受使用者之私鑰所控制,
因此在此交付過程所涉及之數個位址,皆屬同一位使用者所有。在確定
一位使用者使用之位址後,再透過這些位址與其它交易交集比對,則可
進一步確定哪些交易是屬於同一使用者(Foley et al. 2018)。亦即透過電腦
演算法(Algorithm),可將交易層次之資料轉化為使用者層次之資料,作
為比特幣使用者交易追蹤與記錄(Ron and Shamir 2013)。此外,目前已有
商用技術服務可用來追蹤比特幣交易路徑;例如 Chainalysis 公司提供分
析比特幣之交易與位址,提供瞭解整個比特幣交易生態,包含使用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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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行為與型態等 (Gonzalez 2018)。建議我國執法單位可發展與運用相關
追蹤技術,俾利掌握可疑使用者之交易流向與手法。
(二) 分析與建立非法使用者交易特徵:在掌握使用者層次之資料後,可進一
步分析合法與非法使用者之交易行為與形態,並分析出後者交易特徵。
Foley, Karlsen, & Putniņš(2018) 分析過去執法單位破獲之比特幣犯罪案
例(含前述 Silk Road 案),歸納出非法用途之交易特徵,發現非法比特
幣使用者密集進行小額比特幣交易、錢包持有非常少量比特幣、並且集
中與特定帳戶重覆進行交易。非法交易使者較常將比特幣作為支付系統
而非投資標的,且會使用其他強化匿名性之技術隱匿其交易行為與實際
IP 位址。當執法機關掌握非法使用者特徵後,可進一步作為偵測疑似非
法交易金流與位址,過濾出潛在的比特幣使用者,讓執法人員能由過去
反應式偵查模式,轉變為以情資為導向(Intellegence-led)的主動式偵查
模式(Irwin & Turner 2018)。
(三) 結合網路與傳統偵查技術:在前述比特幣交易記錄與即時追蹤技術與過
濾可疑非法使用者後,理論上可進而聯結到其社會網絡與實體位置等資
料,得知其真實身分,但與傳統網路犯罪遭遇的挑戰相同,非法使用者
可能會利用暗網(Dark Net)或電腦駭客技術等方式利用他人電腦或轉到
國外主機作為跳板,以規避偵查人員發現其身分,因此偵查機關應持續
強化網路偵查技術以突破該限制。此外,比特幣主要運用在如毒品買賣、
槍枝買賣、性交易、戀童色情影片、恐佈主義等犯罪型態,偵查人員可
利用前述主動式偵查情資,輔以時間序列及其他偵查情資,建構出犯罪
人的犯罪行為與形態,再與其他偵查線索連結,追查嫌疑人之身分與所
在地等(Reid and Harrigan 2013)。例如在絲路案件(Silk Road)案件中,
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利用前述追蹤技術,鎖定一位涉案之比特幣
使用者之帳戶、位址、交易以及電子郵件等資訊,再透過公開情資分析
在比特幣論壇發現該使用人的相關訊息,始能追查其身分與涉案情形與
事證(Gonzalez 2018)。
http://jitas.im.cpu.edu.tw/2018/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