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輕軌系統
輕軌系統一詞首度正式出現於1987年,國際公共運輸聯盟(UITP)於布魯塞爾所招開的「輕軌運輸委員會」,採用輕軌運輸(LRT)的鋼輪鋼軌式軌道車輛在B、C型路權的軌道上行駛,但車廂容量較小,聯掛車數較少,屬於中運量捷運系統。
(二)、輕軌運輸系統之技術特性優點
1.導引技術為鋼輪鋼軌,且建置成本較捷運系統低
2.路權型態為B型、C型路權,雖部分路段須配合號誌行駛,但其路線較捷運系統彈性
3.動力來源為電力,相較於其他燃油之大眾運輸系統環保
4.屬中運量運輸系統,較公車能負荷更龐大之運輸量
5.適用地區廣泛,包括大都會區次要運輸走廊、中型都市主要運輸走廊
6.成本相較於重軌捷運、膠輪捷運系統低
(三)、輕軌運輸系統規劃設計管理上應注意之事項
1.路線規劃時先考量行經大眾運輸系統已不堪負荷之地區,並再納入該都會區未來主要開發的行政區,並盡量配合現有大眾運輸系統之路線,形成完善的路網
2.制定輕軌運輸系統之搭乘配套措施與相關法規規範,以利釐清事故責任與其該遵守事項
3.輕軌系統路線周遭應設置完善分隔設施,於平交道處應設置完善、易辨識之號誌系統、警示標語、標誌標線等
4.場站設計前先調查站點附近人口組成(學生、上班族、老年人等),盡量建置通用設計之場站(月台形式、步行區域等),以提高民眾搭乘之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