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翻泰:(25 分)
對於居留效期即將到期者,實施自動延長居留期間 30 日之措施,不 限次數,實施期間至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之日起 30 日止,屆時民眾 再至服務站辦理延期居留即可;另對於外來人口的停留效期即將到期及 原經移民署許可延長離臺者,也可以暫時不用到各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 及離臺手續,等到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二級的隔天起 10 天以內,符合延 期資格的外來人口只要準備相關文件再至服務站補辦延期停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