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甲為首的集團在網路刊登求職訊息,吸引民眾前往面試,A 前往應徵後,甲立即拘禁 A,其證件、存摺、手機也被沒收。A 在拘禁期間遭集團成員持 電擊棒電擊,因受不了高壓監控凌虐,於是爬窗想逃脫,卻不慎從高樓掉落 地面,當場身亡。甲趕緊指示成員將屍體裝箱,棄置在偏僻的山區邊坡。問: 甲的刑責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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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10151
van10151
詳解 #6229279
2024/10/14
1、依《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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