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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3年 - 113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22646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1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何謂小規模營利事業?若甲店家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獨資的小規模營利事業,112 年度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為 20 萬元,負責人(資本主)林小姐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請依稅法規定說明林小姐該如何計算 繳納 112 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Sara Wu

1.小規模營業人,係指規模狹小,交易零星,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新台幣20萬元,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營業稅納稅額是「查定的營業額×稅率(1%)。

2.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個人綜合所得稅: 小規模之獨資、合夥組織無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營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徵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