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憂鬱症
為情感症心理異常者中,最主要為本症;依據美國心理異常診斷與統計手冊,定義之基本原則為,在缺乏具體生活事故之情況下,患者之情緒低潮連續維持半個月以上,其症狀有:
1.喪失生活情趣,對飲食、工作、社交、性生活及活動等,都失去以往之興趣。
2.自我價值感喪失,自怨自艾,表示強烈之罪疚感。
3.情緒激動不安,睡眠失常,不能安心工作,無法及中思考問題。
4.常感身心疲憊,動作有氣無力,喪失往常生命力。
5.時常想到死亡並懷有自殺念頭。
(二)躁鬱症
1.躁狂症與躁鬱症相反,病發時精力充沛,言行狂妄,而反復出現躁狂症及憂鬱症之症狀者,為雙極性情感症之躁鬱症。
2.本症患者情緒轉向狂躁之極端時,除精神極為亢奮外,行為上表現精力充沛,睡眠減少,整日忙碌不停,愛管閒事,兼有攻擊傾向,惟維持一段時間,可能突然轉入另一極端,陷入極度憂鬱狀態。
(三)如果懷疑自己或同事罹患前述疾病之正確的態度與作法
1.本案先略述心理學各派別對該症之解釋,有助於擬定應對之道:
(1)精神分析論:係當事人目前生活經驗,引發隱藏在潛意識中童年之痛苦經驗,如失落感或被父母、同儕忽視,兩者交互作用,致當事人情緒陷入異常。
(2)行為主義:憂鬱為個體學習到之退縮反應,此種反應係因長期缺乏正強化所致;而為躁狂則有可能係為引人注意而做出激進之行為,被強化(得到他人注意)後之結果。
(3)認知心理學:該行為為適應生活的一種態度,如習得無助感(易產生憂鬱)係個體做不當之自我歸因。
(4)心理生物學:係受遺傳及內分泌影響。
2.應對之道
(1)以上各家解釋皆得由相關方法同時運用治療,除就醫或尋求心理諮商輔導外,餘得由吾人於生活上做起,如參加社團活動,學習專業技術,使內心焦慮(躁鬱)昇華,傾聽、同理心、關懷,於患者出現症狀時予以負強化,而表現正常時予以正增強。
(2)應有樂觀正向之態度,廣泛接觸各種人事物以尋找生命的出入、探求存在的意義;縱使心有一道牆,但仍可發現一扇窗,偶爾透出一絲暖暖的微光,直到有一天,當愛攀上窗台盛放,打開窗你會看到悲傷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