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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75786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依土地稅法規定,已納土地增值稅在何種情形下可以申請退稅?(25 分)

詳解 (共 6 筆)

詳解 提供者:米糕(109高普財稅雙榜)
重購退稅 需在兩年內重購,若舊屋出售金額大於購買新房屋成本,則可申請比例退稅。若為舊屋出售金額小於購買新房屋之成本,則可全額退稅 惟若重購退稅後,五年內又售出,則須繳回原所得退稅之金額。而先購買後售出或先售出後購買皆可以辦理退稅。惟欲辦理退稅,購買新屋之人須為本人或配偶方可辦理。
詳解 提供者:李德瑞
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當重購金額-賣出土地金額-土增稅>0時,可申請退回已繳納之土增稅。
詳解 提供者:LEE
個人於6年內買賣,採房地合一,申報綜合所得稅,依財產交易,出售比例等值退還財產交易所得. 辦理扣抵或退費.(可3年分次扣減)
詳解 提供者:Cara Tang
重購退稅
詳解 提供者:陳郁凱
重購自用住宅時可申請退稅。 若重購金額>出售土地金額,可申請全額退稅。 若重購金額<出售土地金額,依照重購金額/出售土地金額比例乘上土地增值稅計算應退稅額。
詳解 提供者:張恒瑋
重申購時新購買價格-(原申購價格-土地增值稅)>0時可以申請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