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2007 年 11 月 7 日訂定發布之《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國內線航空公司於確定航空器無法依表定時間起飛,致 遲延 15 分鐘以上或變更航線、起降地點、取消該班機,致影響乘客權益者,應該對乘 客採取什麼補救作為?(25 分)